2009年02月24日蘋果日報
蘋論

馬政府聲稱與中國簽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CECA)已勢在必行;而民進黨則強烈反對,揚言不惜走上街頭也要阻止。對於這場即將來臨的風暴,很諷刺的是民間反應微弱,原因無他,而是百姓根本不瞭解朝野在吵些什麼?馬政府沒有向人民解釋清楚什麼是CECA,對台灣利弊如何?權利義務有哪些?人民還不懂,就硬要上馬,是很不負責任的態度。

類似自由貿易協定
簡單來說,CECA是和中國簽訂的類似自由貿易協定的契約,雙方都降低關稅,使得商品、人員、資金、勞務自由流通,逐步達成服務貿易自由化、建立開放和競爭的投資機制、以及爭端解決機制等

馬政府提出必須簽訂CECA的理由如下:1,可幫助度過金融海嘯。2,避免遭東協十國加一(中國)或加三(中、日、韓)的邊緣化命運。3,東協加一明年上路,台灣每年輸出中國的商品,將要比東協國家多付約10%的關稅;若中韓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台灣處於更不利的位置。這些都將迫使產業外移。4,以台灣為主權體的思惟來簽署,不會港澳化,也不會違反政府一貫的「不統、不獨、不武」的政策。5,簽此協定是馬英九競選政見,既受多數選民認可,理應實踐諾言。

我們的質疑是:1,以世貿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允許會員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最慢10年內執行完成為例,CECA的功能範圍更大,來不及解決此次金融海嘯。

2,CECA 不必然讓台灣連結東協加一或加三,台灣並非與東協簽,而是與中國簽,況且東協與台灣輸入中國市場的商品是不同的類型與等級,彼此競爭性小。

應向民眾解釋內容
3,CECA只考慮對大企業的利益,沒考慮農產、養殖、服務業的生死。簽約後,中方要求農牧、養殖、製造業、勞力甚至服務貿易進口台灣,台灣最後的經濟利基也全淪陷,失業率大增,怎麼辦?馬總統說,不讓中國農產品和勞工進口,就違反WTO和CECA的精神與規定,怎可能沒有互惠只有利台灣?

4,東協加三是根據2005年的吉隆坡宣言,簽署的是中國總理、日本首相、南韓總統,代表主權國;中國若不由溫總理和馬總統或劉院長簽署,而由兩會來簽,不是把台灣港澳化的象徵嗎?

5,政見既然一定要兌現,那經濟成長6%的政見先兌現吧。

民進黨反對CECA最激烈的理由是喪失主權以及台灣港澳化。我們的質疑是:草約內容還沒出來,怎知道主權必然喪失?可見兩黨對此約的本質都沒有深刻的研究;執政黨更沒有清楚告知民眾CECA的意義與內容,不是連自己都還霧煞煞,就是輕視民眾知的權利。兩樣都可怕又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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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評論真是深得我心。

一如往昔的,像CECA這麼重要、完全可以左右台灣未來命運的議題,到最後,還是,被泛政治化了。

反對黨仍然很「盡責」地扮演「反對」的角色,但誠如文中所言,草約細則尚未出爐,如何認定簽訂CECA必然喪權辱國?不過呢,反對黨之所以可以這麼高分貝地斥責執政黨,問題也在於馬政府根本沒有誠意和民間、反對者、反對黨進行溝通(就跟之前陳雲林來台沒有什麼兩樣),一意孤行,遲遲沒有清楚解釋,像CECA這麼重要的合約,對台灣的意義究竟在哪裡。

再者,馬政府信誓旦旦地說,為了讓台灣不要淪為邊緣化,非簽訂CECA不可,雖然這樣的顧慮是必要的,但可笑的是,簽了就一定不會被邊緣化嗎?

之前顏慶章(不因人廢言,他說的話若有道理,還是應該深入思考)曾談過,兩岸簽訂金融MOU後,台灣金融機構固然能夠登陸開辦人民幣存款業務等,卻忽略中國加入WTO的承諾義務,當目前美國、歐盟、日本等WTO會員對中國金融開放市場已多所抱怨時,中國可能為了提供台灣差別性的優惠待遇而違反入會承諾嗎?至於CECA,即使中國願在CECA下,提供給台灣等同於CEPA的貿易優惠,結果台灣未獲差別性經貿利益,卻有昭告全世界「台灣緊隨港澳腳步,與中國結合」的風險。

我的意思不是說,台灣不可和大陸簽MOU、不可以簽CECA,誰不希望台灣在世界的舞台上發光發熱?但面對種種質疑聲浪,馬政府有提出什麼配套嗎?通通沒有,到目前為止,我們只知道,他們就是想簽CECA,如此而已。(雖然後來馬英九親自上火線解釋CECA的內涵,但似乎還是停留在之前無意義的解釋和宣誓階段。)

既然如此,執政者要怎麼說服我們,簽CECA有利無害呢?有時看著這些政治考量遠超過人民利益、台灣未來的政客,便由衷地覺得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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