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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學鬥電子報第二二一期

十月 11th, 2004

‧編輯室報告

近來「揭弊性」新聞成為一種風潮,此類新聞以揭發弊案為要務,吸引閱聽人視聽,並達成某種社會效果。但是揭弊揭發了什麼?揭弊的背後隱含何種商業邏輯?似乎更值得探討。

揭弊性新聞屬於一種調查性報導,回顧調查性報導的起源,乃基於對客觀新聞所顯現出的專業無能的不滿。1950年時美國發生了麥卡錫(Joseph McCarthy)事件,引發了美國的「白色恐怖」,傳播學者檢討整個事件,認為對客觀呈現、有聞必錄的新聞報導有所批判,於是激發了調查性、解釋性報導的興起。回顧此段歷史,客觀新聞報導起源於商業服務目的,也使記者保持中立,但到頭來卻傷害了公眾利益;而調查性報導,於媒體資本主義邏輯盛行的當代,也有了不同的面貌,此一面貌,便是以揭弊的方式呈現。

近年來揭弊新聞的興起,大概與蘋果日報登陸引發的市場競食有關,蘋果以揭弊的作風顛覆了報業的形象,而各大報也急於跟進,以搶佔閱聽眾市場。就揭弊或調查性報導的性質而言,兩者都傾向於一種「對立新聞學」,也就是認為新聞職志意在防止權勢者隱匿欺瞞。其中,區分的關鍵在於報導的深度,前者較為事件表象的? 汍S,後者則更強調事件發生的原因與脈絡。揭弊性新聞某種程度可保障民眾及消費者權益,可說是一種公共服務的理念施展,但這是否意味著媒體已善盡公共新聞學所強調公眾的長期利益與權益保障?倒也不然,因為,揭弊性新聞背後其實隱含著強烈的商業運作邏輯。

首先,就新聞採訪而言,揭弊性新聞有時是以下對上的方式,也就是民眾提供的消息來源作為新聞線索,民眾的耳目,取代了新聞鼻,使得媒體不用付出更多成本,而新聞來源的取得更有效率、更能滿足版面需求。並非民眾的投訴於公眾無益,而是媒體過度仰賴的結果,可能使媒體喪失了新聞發掘的能力。更重要的是揭弊性新聞強調的是個案、點對點式的揭露,著重的是事件的淺碟表象,以解決民眾當前關注事件為要務或解決個別案例為滿足,因此也就不再以深入發掘隱含其後的社會整體結構或事件背後的權力關係,作為報導所關懷的重心。如此,國內媒體也難以出現公視記錄片節目「解構企業」揭發企業、媒體醜態的鉅作。

再者,此種揭弊性新聞過度強調的結果,可能也使得新聞品質受限時間、成本壓力,而產生反效果。前一陣子美國主要電視網之一的CBS(哥倫比亞廣播公司)所屬的「六十分鐘」節目,新聞? 蠷犮洹鉬D出現嚴重錯誤,而身為美國最知名主播之一的丹‧拉瑟(Dan Rather)公開向觀眾致歉。便是由於「六十分鐘」節目偏好揭發性報導,見獵心喜的心態,使得CBS在接到消息來源提供者柏凱(Bill Burkett)的文件資料時,為了獨家的利益,而未深入查證與調查便急於揭發,不但引起社會無謂波瀾,更重要的使新聞媒體的公信力受到社會強烈質疑。

電子媒體尚且如此,平面媒體報導較為深入的特性,是否就更能夠深入報導的功能?從國內各大報報導「陳由豪事件」荒腔走版,到前陣子「重組牛肉」的曇花一現,都看出對深入調查、查證的功夫不足。就後者而言,重組牛肉的確喚起消費者及政府對食品安全的重視,但是否堪稱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尚有疑問,且急於獨家揭弊的結果,就其所揭發的連鎖店食品對民眾的健康影響而言,初期報導尚有跨大其傷害之嫌,不但造成民眾恐慌,也使社會付出許多成本。因此,揭弊性新聞如一刀兩刃,可能協助守望也可以造成恐慌,而媒體動輒踢爆、時刻炒作的醜聞(scandal) ,到底有多少真正關係到國際民生,或者,還是必須以犧牲多少當事人權益做為代價,而這真正會是揭弊式新聞報導的初衷?

推導揭弊性新聞的結構! 性因素,與國內媒體市場的競爭激烈緊密相關。國內大報近來為增進收益,促使媒體走向市場新聞學導向的熱潮,首先,追求產製效率的結果,使得新聞消息來源擴大了操控新聞的力量,調查性報導所關注的公務事務也備受冷落。例如台灣電視台日前很喜歡的「黑心系列」,不少其實來自於大陸的節目片段。這樣的報導,除了有偏誤再現的問題,事實上也有成本的考量:以較廉價的方式填補時段,告訴閱聽大眾一些事實上與我們關係並不顯著的消息,也形同排擠掉真正值得以調查性新聞報導追究的議題,比如「誰殺了尹清楓」。再者,為壓縮成本,媒體近來大量優退資深新聞從業人員,並大量啟用新進人員,而新進記者若經驗、用功不足,也難以在調查性報導上有所表現,這些因素多少使需要資深新聞工作經驗積累的調查工作,難以在公共領域角色的報業場域中發揮。因此,新聞是為了公益目的而「揭弊」,或僅是為商業收益所為的「揭幣」,耳聰目明的閱聽人可得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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